贵州垃圾清运贵州垃圾清运公司-建渣清运公司靠谱服务好贵州垃圾清运
1.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建筑垃圾清运作业流程,明确各环节操作要求,保障作业安全、提高清运效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确保清运工作有序、合规开展,特制定本规程。
1.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筑垃圾(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渣土、混凝土块、砖石瓦块、废弃建材等)的收集、装载、运输、卸载及现场清理等全流程作业,涵盖作业人员、运输车辆、作业现场等各相关主体。
1.3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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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必要的清运许可手续,严禁违规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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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原则:将作业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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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优先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清运过程中的扬尘、噪音、遗撒等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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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提升原则:优化作业流程,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资源,提高清运效率,降低作业成本。
2. 前期准备
2.1 资质办理
作业前,由专人负责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清运)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文件,明确清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运输路线、卸载地点及清运期限等信息,确保资质文件齐全有效并随车携带。
2.2 现场勘察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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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筑垃圾产生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建筑垃圾的种类、产量、堆放位置及现场作业条件,制定合理的收集、装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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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位置、卸载地点及交通状况,规划最优运输路线,避开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区域及交通高峰期,必要时提前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备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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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要求堆放点平整、坚实,远离水源、火源及电力设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采取防扬尘、防流失措施。
2.3 人员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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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规程及相关安全、环保要求,掌握装载、运输、卸载等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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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具备丰富的大件运输经验,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熟悉运输路线及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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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现场负责人、装载操作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各岗位人员职责,确保责任到人。现场负责人全面统筹现场作业,协调解决各类问题;装载操作员负责规范装载作业;驾驶员负责安全驾驶及车辆日常检查;押运员负责全程监督运输过程,防范遗撒、泄漏等情况。
2.4 设备与物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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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需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技术标准,具备密闭化运输装置,安装卫星定位系统(GPS)并确保正常运行。车辆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轮胎、灯光、密闭装置等关键部件,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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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装载机、挖掘机等装载设备,作业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操作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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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防扬尘物资(如洒水车、防尘网、喷雾装置等)、防遗撒物资(如密封胶条、帆布等)及应急救援物资(如灭火器、急救箱、警示标志等),确保物资充足且完好可用。
3. 建筑垃圾收集与装载作业
3.1 收集分类
按照建筑垃圾的种类、可回收性及处理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将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如钢筋、废钢材、废木材等)与不可回收建筑垃圾分开堆放,便于后续回收利用及处理。严禁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如油漆桶、电池、化学品等)混入建筑垃圾中。
3.2 装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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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作业前,现场负责人需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装载量、装载顺序及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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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操作员需按照“均匀装载、不超限量”的原则进行装载,确保车辆重心稳定,严禁超载装载。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也不得超过车辆密闭装置的防护高度,防止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遗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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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过程中,需开启现场防尘设施,如洒水车洒水降尘、喷雾装置喷雾抑尘等,减少扬尘污染。对于干燥的建筑垃圾,可先洒水湿润后再进行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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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易散落、易扬尘的建筑垃圾时,需采取分层装载、逐层压实的方式,确保装载牢固。装载完成后,及时清理车辆周围散落的建筑垃圾,保持现场整洁。
3.3 车辆密闭
装载完成后,驾驶员需检查车辆密闭装置,确保密闭到位,无缝隙、无破损。对于采用帆布覆盖的车辆,需将帆布拉紧固定,覆盖整个货厢,防止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扬尘、遗撒。同时,清理车辆车身及轮胎上附着的建筑垃圾,避免车辆行驶过程中污染道路。
4. 建筑垃圾运输作业
4.1 车辆检查与启动
驾驶员在启动车辆前,需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制动踏板行程、制动液液位、转向盘间隙、轮胎气压及磨损情况、灯光(近光灯、远光灯、转向灯、刹车灯、示廓灯等)是否正常、GPS系统是否在线、密闭装置是否牢固等。检查无误后,启动车辆,进行短距离试行驶,再次确认车辆制动、转向等性能正常。
4.2 运输过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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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需严格按照规划的运输路线行驶,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擅自更改路线。如需临时调整路线,需经现场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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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过程中,需保持匀速行驶,避免急加速、急刹车、急转弯,防止建筑垃圾因惯性发生遗撒、泄漏。经过学校、居民区、医院等敏感区域时,需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少噪音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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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运员需全程监督运输过程,密切关注车辆密闭装置的完好情况及建筑垃圾的堆放状态,发现有扬尘、遗撒迹象时,需及时提醒驾驶员停车处理。如遇少量遗撒,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清理遗撒物;如遇大量遗撒,需立即停车,设置警示标志,通知现场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并协助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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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需按规定时间行驶,避开交通高峰期。如遇恶劣天气(如暴雨、大风、大雾等),需根据天气情况暂停运输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4.3 车辆GPS监控
后台监控人员需实时监控运输车辆的GPS运行状态,跟踪车辆行驶路线、行驶速度、位置信息等,发现车辆超速、偏离路线、GPS离线等异常情况时,需及时与驾驶员联系,查明原因并督促整改。监控数据需留存备查,留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5. 建筑垃圾卸载作业
5.1 卸载地点确认
车辆到达卸载地点后,驾驶员及押运员需与卸载地点负责人确认卸载区域、卸载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卸载地点符合建筑垃圾处置规定,具备卸载条件。严禁将建筑垃圾卸载至非指定地点,如河道、农田、公路两侧等。
5.2 卸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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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载前,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卸载区域,拉紧手刹,打好三角木,确保车辆稳定。开启车辆警示灯光,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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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载过程中,驾驶员需听从卸载地点工作人员的指挥,缓慢开启车辆密闭装置,控制卸载速度,避免建筑垃圾快速滑落造成扬尘、噪音及设备损坏。卸载操作员需配合进行卸载作业,确保建筑垃圾均匀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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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载过程中,需开启防尘设施,如洒水降尘、喷雾抑尘等,减少扬尘污染。对于易产生扬尘的建筑垃圾,可采取分层卸载、洒水湿润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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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载完成后,需检查车辆货厢内是否有残留的建筑垃圾,如有残留,需及时清理干净,避免车辆返程过程中遗撒。同时,清理卸载区域周围散落的建筑垃圾,保持卸载地点整洁。
6. 作业后清理与设备维护
6.1 现场清理
建筑垃圾清运完成后,现场负责人需组织作业人员对建筑垃圾产生现场及临时堆放点进行全面清理,清除残留的建筑垃圾、杂物等,平整场地。对现场进行洒水降尘,覆盖防尘网(如后续仍有作业需求),恢复现场环境原貌。
6.2 设备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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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返程后,驾驶员需对车辆进行清洗,清除车身、轮胎、货厢内的建筑垃圾残留及污泥,确保车辆外观整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轮胎、密闭装置、GPS系统等,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按照车辆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更换机油、滤芯等易损部件,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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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设备使用完成后,操作人员需对设备进行清理,清除设备上附着的建筑垃圾、泥土等,检查设备的发动机、液压系统、操作机构等关键部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对设备进行润滑、紧固等日常维护,将设备停放至指定位置,做好设备使用记录。
6.3 物资整理
对作业过程中使用的防尘网、帆布、喷雾装置、急救箱等物资进行整理、清洁和检查,及时补充消耗的物资,修复损坏的物资,将物资存放至指定位置,做好物资管理记录。
7. 安全与环保管理
7.1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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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前,需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作业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法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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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现场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注意安全”“禁止通行”“佩戴安全帽”等,划分作业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作业人员需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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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等违章行为。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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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流程、应急处置措施等。如发生安全事故(如车辆碰撞、人员受伤、火灾等),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7.2 环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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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扬尘污染,作业现场、运输路线及卸载地点需采取洒水降尘、喷雾抑尘、覆盖防尘网等措施,确保扬尘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运输车辆需密闭运输,严禁未密闭或密闭不严的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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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噪音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夜间(22:00-次日6:00)及午间(12:00-14:00)休息时段在敏感区域作业。优化作业流程,减少设备运行噪音,对产生噪音的设备进行降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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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中,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需进行回收处理,提高资源利用率;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需送至指定的处置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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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环保监测机制,定期对作业现场的扬尘、噪音等指标进行监测,如发现超标情况,需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8. 人员职责与培训
8.1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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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建筑垃圾清运现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制定作业方案,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及现场安全检查;协调解决作业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作业顺利开展;负责作业现场的环保管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发生安全或环保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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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操作员:严格按照装载操作规程进行装载作业,确保装载量符合要求,装载牢固;操作装载设备时,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配合做好装载过程中的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负责装载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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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运输操作规程,安全驾驶车辆;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清洗与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外观整洁;确保车辆密闭装置完好,防止运输过程中扬尘、遗撒;按照指定路线及时间行驶,不得擅自更改路线;配合押运员工作,及时处理运输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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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运员:全程监督运输过程,关注车辆密闭装置及建筑垃圾堆放状态,防止扬尘、遗撒;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及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发生扬尘、遗撒等情况时,协助驾驶员进行处理;负责运输过程中的现场协调,配合卸载地点工作人员开展卸载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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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监控人员:实时监控运输车辆GPS运行状态,跟踪车辆行驶轨迹、速度等信息;发现车辆异常情况时,及时与驾驶员或现场负责人联系,督促整改;做好监控数据记录与留存,定期整理监控报告;协助现场负责人开展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8.2 培训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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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作业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本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环保要求、应急处置方法、设备操作技能等。新员工上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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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组织考核,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如规程、法规)及实操技能(如装载、驾驶、设备维护)。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需进行补考或重新培训,直至考核合格;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调离作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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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作业人员参加行业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安全环保意识。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人员给予处罚。
9. 应急预案
9.1 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建筑垃圾清运应急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现场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岗位骨干人员为成员。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与演练;发生应急事件时,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下达应急指令,联系救援力量。
9.2 常见应急事件处置
9.2.1 车辆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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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及押运员需立即停车,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示标志,保护现场,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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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检查有无人员受伤,如有人受伤,需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采取现场急救措施(如止血、包扎),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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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向交警部门报告事故地点、事故类型、车辆信息及人员伤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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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事故情况,听从组长指令,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如需车辆救援,联系专业救援机构进行拖车、定损等。
9.2.2 建筑垃圾遗撒、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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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及押运员需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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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遗撒、泄漏量较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人员清理遗撒物,清理完成后检查车辆密闭装置,修复损坏部位,方可继续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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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遗撒、泄漏量较大,无法自行清理,需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同时联系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并请求协助。组织人员在现场设置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清理工作。
9.2.3 设备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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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设备或运输车辆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需立即停止作业,切断设备电源或关闭车辆发动机,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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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故障进行初步排查,如为小故障(如轻微漏油、零件松动),在具备维修能力的情况下,可现场进行维修;如为大故障(如发动机损坏、液压系统故障),需立即向现场负责人及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联系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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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期间,需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接触故障设备。如需更换设备,及时调配备用设备,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9.2.4 扬尘、噪音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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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扬尘、噪音超标,现场负责人需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排查超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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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扬尘超标,可采取增加洒水频次、加强密闭措施、覆盖防尘网等方式进行整改;针对噪音超标,可调整作业时间、优化作业流程、对设备进行降噪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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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后,重新监测扬尘、噪音指标,确保达标后方可恢复作业。如无法及时整改,需暂停作业,制定详细整改方案,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恢复作业。
9.3 应急演练
应急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包括车辆交通事故处置、建筑垃圾遗撒泄漏处理、设备故障应急处理等。演练结束后,组织召开总结会议,分析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0. 记录与档案管理
10.1 记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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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文件记录:《建筑垃圾处置(清运)许可证》等资质文件的办理、变更、年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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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记录:建筑垃圾产生量、清运量、运输路线、装载时间、卸载时间、作业人员考勤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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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记录:运输车辆、装载设备的采购、维护保养、维修、检查记录,车辆GPS监控数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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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记录:安全培训、考核、演练记录,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环保监测数据记录,扬尘、噪音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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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记录:应急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处置过程、处理结果等记录。
10.2 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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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各类记录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归档,确保档案完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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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需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防火的专用档案柜中,采取防盗、防虫、防鼠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电子档案需进行加密存储,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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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存期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一般情况下,作业记录、设备管理记录、安全环保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资质文件、应急处置记录、档案管理记录等重要档案需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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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需便于查阅,建立档案索引目录,如需查阅档案,需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办理查阅手续,查阅后及时归还。严禁私自篡改、销毁档案。
11. 附则
11.1 规程修订
本规程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作业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修订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如遇法律法规更新、作业流程调整、设备升级等情况,需及时组织修订,确保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修订后的规程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并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学习。
11.2 责任追究
对严格遵守本规程、表现优秀的作业人员及团队,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如违章作业、超载运输、未密闭运输、擅自更改路线、遗撒建筑垃圾等,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调离岗位等处罚;造成安全事故或环保污染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